“刑事法学名家巡礼”第五期精彩内容回顾 丨 套路贷的概念辨析及相关问题研究
发布日期:
2020-05-20

作者|刘仁文


 第五期精彩内容回顾


“刑事法学名家巡礼”第五期精彩内容回顾 丨 套路贷的概念辨析及相关问题研究

刘仁文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刑法研究室主任

博士生导师

中国社会科学院刑法学重点学科负责人


“刑事法学名家巡礼”第五期精彩内容回顾 丨 套路贷的概念辨析及相关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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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贷并非一个严格教义学上的法律概念,它仅仅是司法实践中对于部分新型违法犯罪行为的类型化总结,如何对其合理甄别、准确处罚和有效规制仍然处于探索阶段,由此产生了一定的司法风险。讲座从套路贷的概念入手,分析套路贷在何种条件下构成犯罪,为准确认定和打击此类行为提供一些参考意见。

 

 

一、狭义套路贷概念的缺陷

 

01、狭义套路贷概念

 

有学者认为:套路贷是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犯罪行为;

 

有学者认为:是以非法占有的目的,通过虚增债务等欺诈手段,辅以暴力或者暴力相威胁,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犯罪行为。

 

有的地方司法机关在办理关于“套路贷”刑事案件的相关指导意见中,将套路贷定义为:“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签订虚假借款协议’‘制造资金走帐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帐’等方式,采用欺骗、胁迫、滋扰、纠缠、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虚假诉讼等手段,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犯罪”。

 

02、狭义套路贷概念的共性

 

(1)套路贷是犯罪行为,严格区分套路贷与民间借贷、高利贷。

 

(2)套路贷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3)套路贷具有债权债务的虚假性,但是没有特定的行为类型,只能根据套路贷的常见犯罪手段来认定。

 

03、狭义套路贷概念的缺陷

 

第一,占有目的的非法性内涵不明,容易引发司法实践的认定混乱。

 

第二,债权债务的虚假性脱离实践,造成入罪标准的不当扩大。

 

第三,分割判断模式有违罪刑法定原则,增加法律适用的错误风险。

 

二、广义套路贷概念的提倡

 

01、广义套路贷的概念分析

 

(1)套路原不具有贬义色彩:2012年出版的《现代汉语词典(第六版)》 套路的含义主要有二个,一是编制成套的武术动作,如少林武术套路;二是成系统的技巧、方式、方法。

 

(2)套路逐渐具有圈套、诡计、门道、陷阱的意思:比如网络经典名句“城市套路深,我要回农村”、“少一点套路,多一点真诚”。

 

(3)套路贷的行为模式不断变化:最初主要是欺骗,后来在司法机关的打击下改变套路,更多地带有乘人之危、饮鸩止渴的味道。

 

(4)套路贷行为模式的丰富决定了法律评价的多样性:进一步促成套路贷概念从狭义走向广义。

 

注意:(1)套路贷与民间借贷的关系:民间借贷的异化,规范基础仍然是民法中的民间借贷规范,对构成行政违法或刑事犯罪的才按行政法和刑法来处理;(2)关于套路贷与高利贷之间的关系,两者存在一定交叉重合;(3)关于套路贷与非法放贷之间的关系,两者存在交叉重合。(高利的非法放贷有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广义套路贷概念是指采取乘人之危(显失公平)、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胁迫等方式,系统性地诱使、欺骗或者迫使借款人签订或形成规避法律的虚假文件、证据的民间借贷行为的异化。

 

02、广义套路贷概念的优势分析

 

(1)整合多种法律关系,更好实现“扫黑除恶”的治乱需求。

 

(2)统一犯罪认定标准,维护罪刑法定原则:不直接对应犯罪。

 

(3)准确处理借贷纠纷,有效指引侦查行为。(过去债权人强势,现在债务人强势,两者都不利于民间借贷的健康发展)

 

三、认定套路贷中的犯罪行为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

 

01、准确认定套路贷中的犯罪行为

 

(1)放贷人明确告知“套路”借款人不可能产生认识错误的不构成财产犯罪。

 

(2)套路贷实施了欺骗行为,借款人借款时就不准备归还的,放贷人也可能构成诈骗罪未遂(借款人也可能构成诈骗罪)。

 

02、合理判断套路贷中的刑事非法占有目的

 

(1)在缔结虚高债务阶段侵害缔约自由的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2)在具有债务履行阻却事由时采取诈骗、敲诈勒索、抢劫等方式要求给付的应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03、厘清套路贷中财产犯罪数额的认定标准

 

(1)适用本金扣除原则的实践争议:本金扣除原则是指将借款人获得的本金一律从既遂数额中扣除,以借款人实际财产损失作为套路贷中财产犯罪既遂数额的认定标准。

 

(2)被害人多次借款垒高债务时的数额计算:多次借款没有关联,分别符合诈骗罪犯罪构成的,可以认定为多次诈骗行为,累计计算犯罪数额;多次借款具有倒贷关联,符合诈骗罪犯罪构成的,应当认定为一次诈骗行为,综合计算犯罪数额。

 

(3)同时具有既遂、未遂情节时的处罚原则:同时具有既遂、未遂情节的,分别达到不同量刑幅度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达到同一量刑幅度的,以诈骗罪既遂处罚。

 

 金句分享

 

最好的社会政策是最好的刑事政策。套路贷的出现与民间借贷行业的混乱息息相关,加强对套路贷中的犯罪行为的刑法规制只是依法治理套路贷乱象的一个环节,还需要民法、行政法等部门法的协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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