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数字人民币的企业刑事合规初探
发布日期:
2021-07-07

作者|马蕾


中国人民银行在世界范围内率先推出法定数字货币。2021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企业刑事合规制度的实践,有了一部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参考意义的规范性文件。看似两件不相干的事,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数字人民币未来发展趋势之下,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公司开展与数字人民币相关的业务,将会有更多的发展机遇,但不容忽视的是企业必须要有刑事合规意识,尤其是提前做好刑事合规风险防控,以健全的管理制度迎接数字人民币的发展机遇。做好数字人民币相关业务的企业刑事合规,能够在企业面临相关刑事风险时,堵塞公司运营的制度漏洞,消除管理隐患挽回各种损失来实现预防犯罪的目标。经评估符合刑事合规标准的,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人员从宽处罚,激发了企业内部自我监管的动力。在数字人民币领域企业如何防控法律风险?是本文对企业刑事合规业务思考和探索的内容。


一、 正确认识数字人民币的属性

数字人民币,是电子版的人民币。由央行发行,具有国家信用法定主权,与法定货币等值,它的功能和属性与纸币一样,只不过形态是数字化的。

1、法定性

2020年10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十九条规定(人民币单位)人民币的单位为元,人民币辅币单位为角、分。人民币包括实物形式和数字形式。用法律明确了人民币包括实物形式和数字形式,为发行数字人民币提供法律依据;防范虚拟货币风险,明确了数字货币的法定发行机关,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制作和发售数字代币。央行计划发行的数字人民币更多强调的是控制,央行需要有绝对的控制权和发行权。

2、便捷性

可以在没有网络的情况下使用,兑换转账收付款,支持离线支付和碰一碰,不需要网络。中国幅员辽阔,在偏远地区不但便于支付也有助于政府精准扶贫等工作的开展。虽然微信支付和支付宝支付都具有便捷性,但二者都是第三方支付平台,也是竞争性产品,目前无法将二者账户的钱相互转账。

3、安全性

数字人民币具有匿名性和可追溯性。数字钱包存在分级、限额的设计,大家使用共同的信用体系,点对点的支付方式,人和人之间,单位和单位之间。数字人民币不记名,但央行可以通过大数据监控货币的流通和使用情况,在反洗钱等方面能够解决很多问题。

4、经济性

降低转账成本,降低流通转化的税率。点对点的结算,不需要结算中心搭建,支付成本降低。不仅有利于企业的发展,而且有利于世界经济发展。一是为企业节约支付成本,促进交易,省下钱来为可经营做更多投入;二是全球各国发展经济离不开便捷经济的跨境支付,支付成本降低会增加各国间的贸易。


二、 数字人民币与企业刑事合规的联系

我国政府对企业合规管理的重视,始于金融企业,而我国又是第一个发行法定数字货币的国家,如何将新制度应用于新事物中,立法者和司法者更应当关注民众的需要,了解整个社会公众对于法律制度的价值取向。刑事合规起源于美国的先进法治经验,发源于美国1987年制定的《联邦量刑指南》。在良好的示范效应下,德国、日本等国家也在立法中逐步引入合规理念,并被世界各国推而广之。我们不应该仅仅满足于对西方法律制度的简单移植和引入,而是更多的考虑中国社会的真正问题是什么?[1]我们的法律制度如何回应这些基本的问题?2020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启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目前,中央企业已全部成立合规委员会。《意见》的试行可以看出我们正在探索适合中国的合规制度。相对于成熟的央企而言,数量更为庞大、发展水平不一的民营企业的合规管理更需要刑事合规的规范。数字人民币的支付清算系统是怎么样的?是一个去中心化的还是有中心化的?企业不见得搞得清楚但企业需要知道一条,就是不能利用这个系统去进行非法集资、洗钱、逃税等犯罪,这也是数字人民币的起始点。

1、数字人民币领域涉嫌的刑事犯罪

一直以来,中国都严格禁止与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交易,原因就是虚拟货币极易被用于洗钱、逃税、毒品、武器、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而当虚拟货币用于违法犯罪后,由于匿名性的特征,又很难被追踪,就给违法犯罪分子提供了更为便利的途径,全世界都为之困扰。中国提出了自己的解决方案——数字人民币。数字人民币可能涉嫌的刑事犯罪主要有:

(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

资金沉淀长期以来是个高危业务,容易涉嫌非法集资类犯罪。数字人民币的便捷高效,是此类犯罪吸收资金的模式,技术上可汇集高额资金。公司支配资金的行为如果符合非法集资类犯罪四项特征,指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和社会性,根据是否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可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犯罪。

(2)洗钱罪、非法经营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公司经营资金往来中最怕收到来路不正的资金,如果上游犯罪被抓,收钱账户就有可能被冻结。对于企业来说,如果买家交易的资金是洗钱罪上游犯罪的违法所得,企业就可能成为这类犯罪的共犯。数字人民币可追踪,在支付结算中的行为都是留痕的,加上大数据的分析技术不难监管资金流向。银行在反洗钱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因为支付结算中心能监管资金的流向。资金流是案件的关键证据,企业账户应严格监管管理资金进出,充分认识到来路不明资金的风险。合规审查时重点在资金是否是企业所有,是否由企业或者企业人员操作。

(3)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数字人民币有支付结算功能,如果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犯罪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涉嫌此罪名。可能被告人与同案犯互不认识,但网络犯罪中行为人之间意思联络形式多样化、联络载体虚拟化,共同行为模糊化,然而数字人民币具有可溯性,科技手段的应用使数字人民币的交易行为、交易网络、资金流向证据链不再难以认定。网络犯罪证据一般都是围绕资金流和网络痕迹,因此企业应建立刑事合规体系,降低数字人民币网络交易刑事犯罪风险。

(4) 逃税罪、逃避追缴欠税罪和骗取出口退税罪

允许数字人民币成为支付结算工具,税收又是国家主要收入来源,数字人民币在税收征管中的作用会逐渐显现。现实中很多企业法律意识淡薄,不重视自身的税务合规管理,容易置身于巨大的涉税风险中。如果企业违反税收征管制度,通过做假账少缴或者不缴税款、通过转移或者隐匿财产逃避缴纳欠税或者通过欺诈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都会引发相应刑事风险。数字人民币的跨境支付也是国际避税可能使用的通道。纳税离不开监管,尤其是数字人民币将会面临着比目前更为严厉的监管,而且税务全球透明化势不可当,唯有防范风险才是正途。

2、刑事合规需注意的问题

2020年3月,最高检在上海浦东、金山,江苏张家港,山东郯城,广东深圳南山、宝安等6家基层检察院开展企业合规改革第一期试点工作。2021年4月,最高检启动第二期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这次的试点范围扩大至北京、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东等十个省(直辖市),并下发《关于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可以看出合规的发展趋势。我国政府监管部门高度重视企业合规机制的建立,从方案可以看出,我国监管部门是通过合规计划、合规报告、合规评估、合规审查、合规考核等规定来督促企业建立合规管理体系。在我看来,合规是一种预防性工作,这在当代社会是非常重要的,数字人民币是新兴事物,如何使用应当引起企业高度注意。

(1)企业发展建立在实体经济的基础上

市场经济应该建立在法治经济之上。市场主体越多元、竞争态势越复杂,对企业规范性的要求就越高。金融是要为实体经济服务,数字人民币必须以实体经济为支柱,必须放在实体经济中去,有可供支撑的实体项目,为实体经济服务。不同于虚拟货币,数字人民币目前没有投资属性。企业与数字人民币有关的业务必须营造合法合规的环境,而不能成为非法集资、非法贷款、非法提供金融票证、洗钱的手段。

(2)制定良好的企业合规计划

从《意见》中可以看出,涉案企业是否存在专项或者多项合规计划,是第三方组织审核的重要内容,检察院在办理涉企犯罪案件过程中,企业合规计划也是依法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以及是否变更强制措施等决定,提出量刑建议或者检察建议、检察意见的重要参考内容。

因此制定可行有效的合规计划,显得尤为重要。审查企业合规计划是否良好,除了《意见》中的规定外,具体看企业风险评估机制的管理,企业是否有合规政策,有无匿名报告机制,是否和第三方组织有效沟通四个方面。构建有效的合规组织体系,健全合规风险防范报告机制,弥补企业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漏洞。目前数字人民币的功能与产品细节仍需要反复打磨,在涉及数字人民币方面的企业合规计划应使企业内容透明化,对业务往来中经营途径、经营范围、合作竞争、购买礼物和差旅费等方面涉及的资金往来及时有效监管,对于需要公示的数据除了涉及的敏感部分和用户隐私部分,其他应合法披露并制定有效的监管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防范该企业在资金往来中实施不法行为的作用。

(3)国际竞争保护

企业刑事合规的全球化主张通常致力于保护国际竞争。[2]那些从事涉外法律服务的律所,在合规业务的开展上基本保持了与国际同步的态势。[3]根据中国农业银行及其纽约分行违反美国相关反洗钱法规与纽约州金融服务局达成行政和解协议的内容可以看出,农行及其纽约分行存在漠视监管部门警告、交易方法不透明、未向监管部门报告可疑交易报告和合规机制失灵等方面。可以看出,合规经营是境外发展经营的命脉,是国际保护的基础和前提。

企业按国际标准建立合规体系是寻求保护的有效途径。中国企业走出国门,在全球范围发展壮大的趋势是不可阻挡的,而且也不会因为美国的阻拦而改变,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因此,中国的法律工作者必须紧密关注世界竞争新事物,并随着中国企业的迅速成长而提供更为精湛的法律服务。[4]

 

三、企业刑事合规的途径

经验表明,那种“一揽子”的综合合规计划通常是无效的。让企业刑事合规行之有效的前提条件是,针对特定合规风险,量身打造专项合规计划。其中,反商业贿赂合规、数据保护合规、反洗钱合规、出口管制合规,就属于专项国际公认的专项合规计划。[5]

很多国家包括中国也正在研究数字货币应该有怎样的一种监管环境,监管的同时不能扼杀企业的创新,如何使数字货币的使用不会造成严重的金融风险,这是刑事合规必须要做到的。数字人民币会造福社会和人民,也有可能被一些人利用违法犯罪。新事物的应用应当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稳步推行,我们应当加强企业应用数字人民币的引导和规范,加强对企业刑事合规风险的研究和分析,探索适应数字人民币使用的安全保障体系,企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落实合规计划,推进合规机制发展,使企业在数字人民币的推行进程中有序发展。

1、内部审查

企业刑事合规内部审查内容十分广泛,根据自治及职责划分,内部审查严格地对企业进行不同方面的要求,这里主要集中探讨在资金风险上的内部调查。构建一个实际可行的查证程序,需要考虑一项怀疑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够促使启动内部调查程序?如何进行内部调查?目前暂缓起诉协议或不起诉协议还要求企业采用或者修正内部控制程序机制,便于发现以后可能会出现的犯罪行为。企业内部控制可以审查其内部财务控制,确保企业财务记录精准,符合资金管理要求。

一个有效的合规计划应当建立匿名报告机制,以证明公司的治理机制能够有效发现和防范不当行为。员工可以通过匿名或者秘密报告的方式,向公司报告那些违法行为准则、公司政策的不当行为。[6]企业管理层在决定是否进行内部调查时还需考虑那些即便进行了内部调查仍不足以避免企业管理人员可能面临的消极后果。通常在进行内部调查的同时伴随进行相应的风险分析。

2、外部监督

阿里巴巴被开出巨额罚单,美团也因涉嫌垄断行为被立案调查。全球范围内,对大型科技公司实行监管更是大势所趋。最高检的涉企犯罪依法不捕、不诉、不判处实刑的合规监管试点工作,《意见》的试行都在探索适合中国的合规制度。数字人民币应该有怎样的一种监管环境?虽然这个监管规则是最低的监管规则,但是仍然要有监管规则。确保对于数字人民币的推行不会造成严重的金融风险,这是企业刑事合规要考虑的重要内容。通过审计、监察、律师督促、处理投诉等办法监督和防范企业可能出现的合规风险。

《289号文》明确指出“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应当密切关注比特币及其他类似的具有匿名、跨境流通便利等特征的虚拟商品的动向及态势,认真研判洗钱风险,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各分支机构应当在辖区内依法设立并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等服务的机构纳入反洗钱监管,督促其加强反洗钱监测。”从央行对虚拟货币的管理可以看出央行是反洗钱的负责部门,从传输因素考虑央行会对数字人民币进行监管。因此,数字人民币要求用户实名注册、登记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中国企业应当顺势而为,在刑事风险防控方面要自行监管,主动防止违法违规犯罪行为。

网信办是网络安全与信息合规最重要的监管机构。网信办的主要职责是落实互联网信息传播方针政策和推动互联网信息传播法治建设,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加强互联网信息内容的管理工作,并负责监督管理执法。数字人民币的推广,给国家带来发展机遇,给人民生活提供了便利,但是否会被不法人员利用,实施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的工具,需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障措施,提升安全风险预警防范效果。数字人民币在网络借贷、网络众筹等金融模式中会扮演重要角色,通过政策指引,标准规范、建设云计算、大数据应用平台等途径,企业刑事合规会实现对企业的有力支撑。

数字人民币是经济发展的新迭代,数字人民币正在走向全球合规化,未来数字人民币或将成为全球投资者的投资主战场之一,数字交易将成为必然。面对数以千万亿的增量市场,监管不过是短期的阵痛,如果数字人民币交易能够符合监管,利用强大的公共资源与国家背景推动数字人民币的企业刑事合规进程最终成为合规市场,那将是质的飞跃,也是我们最终的心之所向。



[1] 陈瑞华:《法律人的思维方式》(第二版),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第42页。

[2] 李本灿等:《合规与刑法——全球视野的考察》,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第69页。

[3] 陈瑞华:《企业合规基本理论》,法律出版社,2021年版,第6章题记。

[4] 王伟:《区块链数字货币合规指南》,法律出版社,2020年版,引言。

[5] 陈瑞华:《企业合规基本理论》,法律出版社,2021年版,第13章题记。

[6] 陈瑞华:《企业合规基本理论》,法律出版社,2021年版,第1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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